
唐学锋 女 中共党员 湖南省女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 国家二级律师。曾任湖南高新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副主任。
该律师致力于为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提供优质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在如何规范顾问单位管理,保障稳定高效运转,避免各类风险;如何面对各类突发事件及诉讼;如何确保客户的重大决策在法律上没有瑕疵,为其提供准确、科学的法律建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该律师始终奉行“以办案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宗旨,得到了客户的肯定,同时也得到了行业的认可:1999年被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服务中成绩显著先进个人,2003年破格晋升为高级律师,2003年作为湖南省首批赴港业务交流培训的律师之一。
该律师相信:越来越多客户选择的理由是基于正派诚实的为人、准确优质的执业水准、高效快捷的服务、公平合理的收费。
专业领域 擅长: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合同法所涉及各类法律事务、房地产类、涉外法律事务、公司资本运营、公司治理、企业改制等。 专长:法律顾问业务、经济民商类、涉外诉讼。 专业经验
该律师执业纪律严明,办案作风正派、严谨。以扬善惩恶,弘扬人间正义为己任,追求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水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权益。
曾担任了广东、香港及本省等地的大、中型企业(公司),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现主要客户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开发总公司、湖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红星实业集团公司、湖南华迈实业有限公司、政法频道、湖南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国龙外贸实业公司等。曾成功地代理了我省首例中外合资企业破产案,我省首例网上侵权案,我省首例金融机构缔约责任侵权案。
教育背景
1989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专业; 1999年获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生文凭; 1990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 1991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
所获荣誉
1999年被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服务中成绩显著先进个人; 2003年破格晋升为高级律师: 2003年作为湖南省首批赴港业务交流培训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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