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玉华: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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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12-4 文章录入:hnmrw1] |
“祝贺你当选十七大党代表!”5月28日下午,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尚未结束,翟玉华便接到了一些在省委礼堂出席会议的党代表朋友的祝贺。
5月28日,湖南省党代会共选举出中共十七大代表63名。其中,中央提名2名,党员领导干部39名,生产和工作一线党员22名。
出席湖南省党代会的代表实到694人,翟玉华得675票,“属于高票当选”。接受当地和北京各大媒体采访的翟玉华,通过电话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社会责任第一,个人利益第二,党代表工作是首选,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作为中共十七大代表,翟玉华对本刊记者说,“只要社会需要,我就站出来,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做好一名律师,做一名好律师”
翟玉华今年51岁,一级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党支部书记,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主任……“全国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支部”……翟玉华及其领导的律师所,有着太多的称号和荣誉,本刊记者在此不再赘述。“做好一名律师,做一名好律师,”翟玉华告诉本刊记者,“这是我的座右铭。”
翟玉华199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1992年获得法学讲师任职资格,1991年2月到湖南省高院工作,1993年2月辞去法院工作,组建了合作制湖南省工贸律师所,1996年改为湖南天地人律师所,“合作制不易调动律师积极性,其他律师给你打工,不是主人翁,没有归宿感。”
1997年,他在全国首创内部股份制律师所,得到了司法部和湖南省司法厅的肯定。
“所有工作人员可以认购股份,并将原来静态的股份变为动态的股份,离开的可以退掉股份,新来的可以认购股份,业绩好的可多购股份,业绩差的要减少股份,”翟玉华告诉本刊记者,“业绩和股份挂钩,充分调动了人员积极性,他们更加关心律师所。”
为了把律师所做强做大,事业更加红火,翟玉华不断地降低自己的股份,“新人来到我所,我就把自己的股份让出,这样才能吸引人才。我原来占股20%,后来降到15%,现在连10%都不到了。”如今,“天地人”已成为湖南省最大的律师所,律师80多人,加上行政辅助人员110多人。
“做好一名律师”不容易,“做一名好律师”更不容易。
“我认为名誉不是评出来的,而应该是创造出来的,是实实在在、货真价实的东西。”翟玉华说,“一个法律工作者应当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应当是正义的维护者,国家法制建设的推动者和经济建设的服务者,把社会责任作为自己执业的第一要义,不应追名逐利,更不应唯利是图、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这,就是翟玉华对他的“座右铭”的解释,而他又用实际行动,更好地诠释了他的这个“座右铭”。
“做好一名律师”,按照字面理解,只要给当事人提供优质有偿法律服务,就可以做好一名律师,而“做一名好律师”,则需要无私奉献精神,“可能付出很多,却没有任何回报。”
残疾退伍军人廖述龙涉嫌故意杀人,被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当时的廖述龙已家破人亡,其父被司法机关错误关押致死,家徒四壁,连吃盐都困难,廖述龙通过亲人找到翟玉华。翟玉华经过认真阅卷和调查取证,认为廖述龙应属无罪。最后,检察机关认定廖述龙无罪,撤回了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廖述龙获得国家赔偿9万多元。
1994年,湖南株洲市发生一起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立新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刘立新上诉后,其家属找到翟玉华,提出拿2万元钱为刘保命,被翟玉华当即拒绝。但翟玉华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刘作案时行为能力有问题,便提出请省高院对其作司法精神病鉴定,但遭到拒绝。翟玉华据理力争,有关部门最终还是为刘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刘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人坚持维持一审判决。翟玉华了解情况后拍案而起,“岂能如此办案?岂能拿人的生命为儿戏?”最后,翟玉华说服了有关办案人员和领导,省高院二审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刘立新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年来,在翟玉华所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有12人被判无罪或改判无罪,有11人被判减轻处罚;翟玉华所承办的民事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或者避免经济损失约6亿元。
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对他们实施法律援助,是翟玉华律师执业生涯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从业十几年来,翟玉华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起,“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向新林处长告诉本刊记者。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其实律师大有作为”
翟玉华敢为天下先,做一些别人不想也不愿意做的事情。“律师不是光打官司,还是经济建设服务者,”翟玉华告诉本刊记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其实律师大有作为。”
政府不给一分钱,也不给一个编制,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设在“天地人”律师所,为此有人称翟玉华是“傻子”,“只做无钱的事,不做有钱的事。”还有人认为翟玉华是“律师干了政府的事”。翟玉华对此一笑了之。
几年前,湖南省的投资环境不是很好,尤其是政务环境和司法环境不好,一些企业和投资者向省委、省政府大量投诉,反映行政机关或者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和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损害湖南投资环境的事实。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优化办)为了依法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工作效能,需要一家律师所无偿为企业、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但司法厅推荐的几家律师所都不愿无偿服务,并要求提供经费。
当优化办领导向翟玉华征求意见时,他满口答应了。虽然政府不给一分钱,也不给一个编制,并且要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很强的业务能力,“但这是一个为社会尽责任的好机会,不仅可以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锻炼并提高律师队伍素质,还可以改变律师唯利是图的社会形象。”
2004年2月,设在“天地人”律师所内的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翟玉华被任命为中心主任,39名人员全部来自“天地人”,政府不给一分钱经费,不给一个人员编制,但为全省的优化工作服务,“在全国律师界,‘天地人’是第一个、也是惟一承载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援助项目的律师所。”
2004年3月,全国知名企业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投诉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违法执法。该市质监局说安全门质量不合格,“扣押了400多个安全门,加上86万元的罚款,总计100多万。”翟玉华介绍,受湖南省优化办委托,援助中心先后两次派律师进行调查,其中一次与省优化办的干部一道调查。后经调查,这是一起假案,“为了弄钱,他们自己投诉,自己查处——如此执法,那还了得!”据此,援助中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他们违法行政,应该立即纠正!”几经周折,最后在铁的事实面前,湖南省质监局纠正了该市质监局的错误行为,为盼盼公司避免损失100余万元。盼盼公司对此非常满意,又在湖南省投资8000万元建厂。几年来,援助中心为企业和投资者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得到过援助的一位经理范万田感慨地告诉记者,“援助中心真正是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2005年1月,美国某岳阳公司因与两家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多次投诉反映岳阳市投资环境不好,要求省政府协调。翟玉华在协调会上了解到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提议领导依法不宜进行协调,更不能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处理纪要。事后了解到,该公司想借会议纪要向政府索赔,“在我的建议下,省政府没有上当。”这个建议,让省政府避免了上亿元的损失。有关领导在文件上批示说援助中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帮手”。
衡阳市化工某公司总经理杨某投诉称,因为不满某市石峰区工商和法院违法行政、违法执法,公司几十人在该市静坐,还有几十人马上要到省政府上访静坐。翟玉华当即指出杨某的错误,“应当依法申诉,静坐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制造事端。”在翟玉华说服下,那些已静坐和要去静坐的员工,都立即回厂生产去了,“缓和了和政府之间的矛盾。”
以上类似例子,还有很多。
援助中心成立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受理投诉278件,处理投诉26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95份……其中法律咨询工作,有一半是翟玉华提供的,处理的260起案件中,都是他个人或在其他律师协助下完成的,195份法律意见书中,除少数几份由其他律师完成以外,其余都是他个人撰写或经他修改而成的。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翟玉华就请助手,“我个人给他们开工资,不要所里和政府花一分钱,最多时助手有4个。”
翟玉华不仅“做傻事”出名,而且还做得一发不可收。
2005年11月23日,湖南省台商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台商中心)在“天地人”挂牌成立。“湖南省台商很多,规模和总量仅次于港资,居第二位。”翟玉华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下,成立台商中心,能为台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湘台经济合作良性发展。”
和律师援助中心一样,台商中心办公场所由“天地人”免费提供,经费也全部由“天地人”承担,翟玉华自然又成为了中心主任。
台商中心成立后,翟玉华组建了专门班子,设立了24小时的热线电话,随时为台商解惑答疑。曾经得到过翟玉华无私帮助的台商张连丰,介绍台湾多家大企业到湖南投资考察,2007年年初,一个投资16亿多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被引进到了湖南。
翟玉华的两个“中心”不仅赢得了企业称赞,也获得了领导好评。时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的于幼军专门对省委宣传部批示:“实事求是地宣传援助中心,让投资者知道这个中心。”副省长贺同新几次在会议上肯定援助中心工作,并多次说,“我推崇翟玉华,他的工作做得好!”国家台办投诉局刘建中局长考察后说,“湖南律师援助经验很好,值得在全国推广。”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张汉文对此深有感慨,“湖南这一优化投资环境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中纪委有关领导对翟玉华的“中心”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当本刊记者问“你为什么能当选党代表”时,翟玉华坦诚地回答:“援助中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如果我不担任中心主任,就当不了十七大党代表。”当选了党代表,如何履行职责,“是我一直考虑的问题。”
现在有不少党代表并没有意识到代表的权利与义务,而是更多地把党代表视为一种政治荣誉,混淆了自身的定位。
依照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是其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党内民主的最高形式。出席党代会的代表,将听取和审议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翟玉华认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研究了《人民日报》一篇评论员文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翟玉华说,“这16个字概括十七大党代表的重任,再恰当不过了。”第一次当选党代表,初次参与党代会,“对我而言,会更加认真履行职责。”
当选上党代表的翟玉华表示会做更多的公益活动,“只要社会有需要,义不容辞站出来。”翟玉华说,“社会责任第一,个人利益第二,做一个社会良心的代表。”
翟玉华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8月初,他就在“天地人”律师所成立了一个党代表办公室,7名工作人员,承接了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的免费法律服务工作,在“天地人”网站开设了党代表电子信箱,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我也开始调研。”
翟玉华所说的“社会良心”,是指作为一名党代表,要维护社会正义,推进法制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则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对此,翟玉华要从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和公职人员廉政建设3个方面进行调研。
翟玉华之所以始终认为“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万分重要”,是因为他“有切身经历和感受”——1982年,曾在村里担任支部书记的翟玉华的父亲,卷入一起村与国营林场之间的山林纠纷而被冤枉入狱一年,从那以后,翟玉华开始自学法律,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生,“就是要为类似父亲那样的案件伸冤!”1995年,他父亲的冤案被翻过来,“如果都依法,我父亲不会被冤枉!如果都依法,我为父亲翻案,也不会用十多年时间!”
为此,翟玉华认为,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行政效能,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提高公职人员廉政性,才能正真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但是,如果公职人员没有法制意识,无论党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不可能正真依法办事,更不可能维护国家法制权威了。”
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翟玉华对这些情况比较了解,“从决策机构来看,很多决策不依法,要落实依法治国,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决策机构要依法决策,而在执行决策过程中,“更要有法制意识,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现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的还是比较严重的。”有的是公职人员在“权力重压”下无法依法办事,有的是公职人员不懂法不能够依法办事,还有的公职人员是懂法但不依法,“公职人员不遵守法律,让百姓遵守什么法律?法制意识都没有,谈什么执行法律?”提高法制意识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
提高法制意识,不仅可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还能提高行政效能,“但公职人员行政效能普遍不高,这与法治观念有关。”翟玉华认为,本来依法应该办理的事情,却不履行义务,“而是牟取私利,甚至敲诈勒索,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给好处就办,不给好处就不办,导致行政和司法资源严重浪费。”翟玉华总结认为,有的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做自己的事情,进行权力寻租,这种请况比较严重;有的公职人员一边给国家做事一边也给自己做事,公私兼顾;有的干脆不做事,就是混日子,“当然,也有严格要求自己、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但我发觉这种人不多。”翟玉华准备就此“通过网络,设置一个题目,进行民意调查”。
修改后的信访条例实施至今已两年多了,“但老百姓一些正当诉求,有的还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宁花更多精力和金钱‘截访’,也不给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不依法造成的。”翟玉华几乎每天都能碰到这样的事情,“不依法行政,行政效能不高,实际上就有利于有的人利用自己职权谋取非法利益。依法就能和谐,不依法就不能和谐。”
翟玉华设想,“如果不依法行政,不管政绩如何,都不得提拔,把是否依法作为一个硬性考核制度,迫使公职人员必须依法,不依法就要付出代价。”
不依法是导致腐败的根源,如何预防腐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性,“国家也在研究,但我认为主要是缺乏措施。”有人跟翟玉华讲,一个县委书记,每年光收红包就是八九十万,“如果不当县委书记,至少损失八九十万,说明这个位置是一个肥缺,于是千方百计谋取这个位置,要谋求这个位置,就要找人,找人就要送钱,就要买官卖官,腐败就这样形成了。”
翟玉华很注意一些报道,注意到有学者提到对公务员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你当公务员时,就要把家庭财产进行登记,当了几年之后,看你的财产有多少,这个制度在国外都有。要是这样,收了钱又有什么用呢,最后还是要交给国家,这样他就不会收了,否则,不仅损害名声,还要受到制裁。”翟玉华说他还是认同财产申报制度,“有了这样一个制度,他心里就会有一种恐惧感,就不敢收受红包了,因为财产一下子变多了,就涉嫌犯罪了!”
其实,法治在当今中国,首先不是立法而是如何保证落实的问题,“只有严格依法,才能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法制意识、行政效能、预防腐败这3方面“都是与法律有关的问题”,翟玉华表示要在十七大召开前,“写出详尽的调查报告,把群众呼声反映到党代会。”
党代表反映问题虽然不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那样有议案、提案等方式、程序和渠道,“但我会利用各种机会反映,包括在党代会会议期间,利用代表团讨论时发言,并直接递交给领导。闭会期间,我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党代表办公室反映情况,也可以直接找领导,因为反映情况是我作为一名党代表的职责,领导也有义务接待党代表,有义务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如果不接待怎么办?那我就会依照宪法和党章,直接向党中央反映——这也是我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党代表的权利!” (编辑: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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