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安众,男,汉族,1954年1月生,湖南长沙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中国共产党十六、十七大代表。 1972年3月,湖南省岳阳市国营君山农场下放知青、总场团干、党办秘书;1978年3月,湖南师大政治系学习,学生党支部副书记;1982年1月,中央党校范若愚教授研究生;1984年11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教师;1985年4月,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西北巡视员小组成员;1985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郊区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1991年12月,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1993年6月,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党校校长;1996年11月,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代市长;1997年3月,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9年8月,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2001年6月,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萍乡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2年3月,萍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6年11月,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陈安众同志曾先后被聘任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湖南师大、江西师大、景德镇陶瓷学院等院校客座(兼职)教授。曾发表论文、译文40多篇,专著4部,其中《中国企业CI战略》获江西省2000年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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